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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春季入党积极分子考核暂行规定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3-05-15 [浏览次数]:

一、考核目的

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培养一批具有先进政治思想、组织和作风优良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,更好的发挥入党积极分子在学生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。

二、考核原则

1、坚持先进性、积极性相结合的原则;

2、坚持思想引导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;

3、发扬民主、考、评相结合,强化监督的原则;

三、考核内容

    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核分政治理论学习、模范带头作用、团费缴纳、思想汇报、专业学习、生活、群众意见等七大指标,每项指标包含若干考核要素,考核满分为100分,其中平时成绩占比50%,期末考试占比50%。

四、考核方式

1、平时成绩考核、平时成绩考核与等级测评考核相结合;

2、日常考核采用记实性计分法:即满分100分,按所考核对象(入党积极分子)在考核指标要求上所反映出的“为”与“不为”或“为”的程度状况给分或扣分,此项工作由总支指定专人(班主任或班主任助理)负责,按学期进行。考核结果分为“优秀”、“良”、“合格”“基本合格”和“不合格”五个等级。考核分值与考核等级之间的互换关系为:

优秀--------90分以上

良好---------80-89分

合格---------70-79分

3、上述工作基础上,平时成绩由班主任及系团委认定,报支部审定。

五、考核结果的使用

1、对考核为“优”、“良”等级的入党积极分子,作为推荐评定各项优秀、先进和奖励、组织发展的依据。

2、对考核为“不合格”的入党积极分子一律不再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。有下列情况或行为发生的,考核结果采取一票否决制,一律按不合格入党积极分子处理:

①考试作弊、聚众闹事、触犯法律等违反校规校纪行为;

②政治理论学习无故缺勤两次以上(含两次)。

③一个学期未参与系级活动。

④暑期社会实践不合格。

⑤超过六个月没有交纳团费。

⑥未按期提交思想汇报。

⑦每期青年大学习不按要求完成。

⑧不配合班主任、班主任助理及系团学新工作者。

⑨一学期宿舍卫生三次以上被通报、或毕业生文明离校时有违纪行为。所有入党积极分子的考核材料归入专门的考核档案,为校内外各级组织对他们的继续培养教育提供依据。

六、本规定由beat·365(中国) - 官方网站负责解释

七、本规定从即日起执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