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直接决定着各支部发展党员的数量和质量,建设一支素质高、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,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。为切实保证发展党员质量,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结合我系工作实际,指定本细则。
第一章 总体目标
第一条 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总体培养目标是:严格把好入口关,做好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资格审查工作。按照工作程序将符合要求的入党申请人确定为积极分子。
第二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标准
第二条 入党申请人资格审查
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积极分子,一般应满足基本条件和必要条件。
(一)基本条件
1、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在思想上、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。
2、对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,积极要求入党,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。
3、在工作、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,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先进分子。
4、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,作风正派,团结同学,群众基础良好。
(二)必要条件
1、入党申请人(年满18周岁)已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。
2、党支部已审看并接收其入党申请书,且递交入党申请书已满六个月。
3、政治意识强,对待工作学习认真,态度良好,能够积极主动配合校系完成相关工作,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及相关活动,到梦空间、学习强国应高于设定的最低分数。
4、上学年无不及格现象,且在上一学年有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等经历。
5、在“整洁、安全、文明、和谐”的学生宿舍文化创建中表现良好。
6、严格遵守校系各项规章制度,学习认真刻苦,无迟到、早退、旷课等现象,无课堂玩手机、睡觉等违反课堂纪律情况。
7、推荐班委成员,必须征得系团委、系学生会或系新媒体等学生组织的民主意见。
8、满足beat·365(中国) - 官方网站党委制定的其他要求。
第三条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
(一)采取党员推荐、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,从入党申请人中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。
学生团员应由班级团支部组织,采取民主评议或票决等方式,推荐提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,报上级团组织审核通过并备案后提供给党支部。
(二)党支部充分征求民主意见,或听取有关方面意见。
(三)支部委员会充分讨论,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。
(四)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情况报系党委审查、并报送学校备案。
第四条 做好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
开展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是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环节,对提高入党积极分子思想觉悟,端正入党动机,从源头上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具有十分重要意义。培训合格者按期结业并授予《入党积极分子党校培训结业证书》,不合格者不予吸收入党。
第五条 抓好入党积极分子日常培养考察
各党支部要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,如实记录考察情况,考察记录不得涂改。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不得少于一年,考察时间自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。
考察采取向有关师生了解其表现、与本人谈话交流、听取思想汇报、组织民意测评、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。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一次思想和工作情况,递交书面思想汇报材料。
第三章 入党积极分子的考核标准
第六条 考核目的
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培养一批具有先进政治思想、组织和作风优良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,更好的发挥入党积极分子在学生中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。
第七条 考核原则
(一)坚持先进性、积极性相结合的原则。
(二)坚持思想引导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。
(三)发扬民主、考、评相结合,强化监督的原则。
第八条 考核内容
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核分政治理论学习、模范带头作用、团费缴纳、思想汇报、专业学习、工作、生活、群众意见等指标,每项指标包含若干考核要素,考核满分为100分,其中平时成绩占比50%,期末考试占比50%。
第九条 考核方式
(一)理论考试成绩考核与平时成绩考核相结合。
(二)平时成绩考核采用记实性记分法:即满分100分,按所考核对象(入党积极分子)在考核指标要求上所反映出的“为”与“不为”或“为”的程度状况给分或扣分,此项工作由支部指定专人(班主任或班主任助理)负责,按学期进行。考核结果分为“优秀”“良”“合格”和“不合格”四个等级。考核分值与考核等级之间的互换关系为:
优秀:90分以上;良好:80-89分;合格:70-79分;不合格:69分及以下。
第十条 考核结果的使用
(一)对考核为“优”“良”等级的入党积极分子,作为推荐评定各项优秀、先进和奖励、组织发展的依据。
(二)对考核为“不合格”的入党积极分子一律不再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考察。有下列情况或行为发生的,考核结果采取一票否决制,一律按不合格入党积极分子处理:
1、考试作弊、聚众闹事、散布不实不当言论、校外住宿等违反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行为者;
2、政治理论学习无故缺勤两次以上(含两次);
3、一个学期未参与系级活动;
4、暑期社会实践不合格;
5、超过六个月没有交纳团费;
6、未按期提交思想汇报;
7、每期青年大学习不按要求完成;
8、不配合班主任、班主任助理及系里统一安排者;
9、宿舍文化创建工作中表现消极者。
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beat·365(中国) - 官方网站党委负责解释
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即日起执行